关于开展2022年冬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参建单位:
为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全力消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市装饰办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冬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12月5日至2023年1月12日。
二、检查范围
城区在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特别是城市主干道两侧和临街的工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地将列为本次必检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装饰工程参建单位落实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施工现场落实隐患整改;按规定拨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2.监理单位落实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监理单位人员配备及其资格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对施工质量安全实施监理情况。
3.施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及使用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建筑装修配件和设施情况;现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按规定召开工地例会和专题会议情况;项目经理、安全人员配备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脚手架工程的验收情况。
(二)装饰装修工程现场管理情况
1.安全防护:安全标识设置;三宝四口防护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防护是否到位)。
2.临时用电:三级配电逐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执行情况;配电箱配置和电线敷设情况。
3.消防安全: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及防火管理情况;用火情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及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现场临时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4.极端天气:大风、低温、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监管情况
1.是否有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2.设计方案是否进行图审。
3.参建单位是否验收合格。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冬季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是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时节,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落实责任,周密部署。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单位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督办不力,致使重大隐患不能按期整改或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追究各参建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我办将对检查结果在相关平台予以通报,相关信息将纳入诚信管理系统。
十堰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推荐
-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