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城区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参建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意见》的文件精神,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紧盯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废弃处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十堰市住建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装饰办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全面深入摸排乙炔、氧气、油漆稀释剂(丙酮、乙醇)等易燃易爆品,以及油漆、涂料等有毒有害材料在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本项目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档案,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专项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结合十堰市建筑装饰装饰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重点整治各建筑装饰装修工地项目开展危化品使用和管理责任人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危化品使用过程和存储管理安全,切实有效控制火灾、爆炸、中毒等主要安全风险。
(三)加大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危险化学品防控的宣传普及。加强正面主动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危险化学品防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认知水平,加强危险化学品基本常识、辨别和应急处置的教育培训,确保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达到岗位技能要求。
二、组织领导
市装饰办成立以曹红卫主任为组长,钟翠玲副主任为副组长,曹强、李斌、韩朝海、张勇为成员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监督站,钟翠玲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统筹协调、督办落实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1月上旬)。各项目参建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十堰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抓好部署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月中旬至2021年3月)。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排查建筑装饰装修施工项目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行动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经验总结阶段(2021年4月上旬)。市装饰办将对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危险你化学品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治理成果,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研究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行动总结报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治理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全面提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落实责任,全面排查。施工单位要立即组织单位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
(三)强化整改,完善制度。各项目参建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日常监管的漏洞和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排查,列出安全隐患风险点,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十堰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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