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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现场管理人员报名参加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装饰装修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18年度第二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十建字〔2018〕72号)文件要求,我市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简称“七大员”)岗位考核第2批次网上报名将于5月28日8:30开始,请各企业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报名考试。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七大员”报名考试工作,尽快使“七大员”人数满足资质标准规定,以确保后期资质延续工作不受影响。由于每批网上报名限定名额,请各企业提前准备,力争在开网第一时间完成报名。报名网址: http://www.hbcic.gov.cn/new/index.html,请进入湖北建设信息网后,点击页面右上方网上办事栏目中的“住建行业现场专业人员”项,初次使用请按要求注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18年度第二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十建字〔2018〕72号)

十堰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18年度第二批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市住建委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8-05-04 | [ ]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直相关企业、外来施工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考核实施方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鄂建办〔2017〕304号)精神,排除重重困难后,决定组织开展全市2018年度第二批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5月28日8:30-6月1日17:30

  资格审查:6月4日-6月8日

  审查点:十堰市建设职工培训中心

  考核时间:6月22日-7月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学员应提前1小时30分钟进入考场)。

  考核结果查询:考生可于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考核结果。

  二、考核地点

  十堰市人民北路17号劳动就业训练中心2楼,“七大员”考场一、“七大员”考场二(具体地址、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考核管理

  (一)考核内容

  1.考核岗位。根据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安排,暂对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7个岗位组织考核发证,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分别细分为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4个子专业。

  2.考核大纲及参考教材。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采用住建部人事司印发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大纲(试行)》的内容组织考核。推荐使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建筑与市政工程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教材》。

  3.考核科目。每个岗位实行专业知识、专业实务两个科目进行考核,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个科目考核时间总计150分钟(两科考核中间不设休息时间)。

  (二)报考条件

  凡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计算以网上申请报名的日期为准),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核:

  1.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4.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4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5.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4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此条件只能报考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

  6.10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且年满40周岁以上的。

  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完成1年职业实践(含企业顶岗实习、校内实训等实践环节),可报名参加相关职业岗位的考核。

  (三)报名方式

  考核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进入湖北省建设信息网(www.hbcic.gov.cn),点击“住建行业现场专业人员”,按系统提示注册后,登录“湖北省住建行业从业人员信息平台现场专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考核申请”专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真实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电子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图片尺寸130像素﹤宽﹥í160像素﹤高﹥),图片文件大小30kb以下)、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或在校生学籍证明)、工作年限证明(应届毕业生上传1年职业实践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自主选择参加考核的地区。报考人员选择十堰市考点参加考核。所有信息填写完整提交后,由十堰市建设职工培训中心进行网上初审,省发展中心复审,审核通过即为网上报名成功。初审或复审不通过,考生可在考核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补充资料重新报名,但重新填报不超过两次。报考人员每人每批次集中考核只能报考1个岗位,每个年度内最多只能报考两个不同岗位且只能参加两次考核。

  (四)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后,由报考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考核申请表(网上自行打印)、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十堰市建设职工培训中心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实名身份验证,审查、验证通过的,由十堰市建设职工培训中心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安排其参加考核的考点。考生在参加考核前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打印“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考核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现场审查、验证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考核的,取消当批次考核资格、无故不参加考试者,取消当年再次报考的资格。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资料具体如下:

  (1)《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

  (4)工作年限证明(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

  (五)证书发放

  考核合格的,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版《合格证书》,并由省发展中心统一印制纸质版《合格证书》,发放到十堰市建设职工培训中心,再由十堰市建设职工培训中心向考生发放。

  四、其它事项

  1.考前培训实行“双自愿”,即由学员自愿确定是否参加考前培训、学员自愿选择培训机构。

  2.报考条件、报名方式、资格审查等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鄂建办〔2017〕30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3.本次考核不向考生收取考核费用。因机考考场机位数有限,超过本市机考考场最大报考人数(1600人)后,不再接受报名;

  4.市建设职工培训中心按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鄂建办〔2017〕304号)的要求,做好资格审查、考务组织等考核评价各环节的管理工作,并向企业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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