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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城区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全力消除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患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我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1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城区在建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特别是城市主干道两侧和临街的工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地将列为安全生产必检项目。 三、检查内容 1、在建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情况。 2、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及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 3、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检查高空作业、施工脚手架、电动吊篮、物料提升机等设施的防范情况,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4、落实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气焊、电气作业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情况。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火情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及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烟火管控情况。 6、建筑装饰外墙保温及装饰材料使用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选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材料,现场排查装饰工程交叉和可燃材料的临时堆放造成的火灾隐患。 7、大风、低温、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8、城市主干道两侧和临街的工地围护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9、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冬季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时节,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各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事故,全面提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落实责任,周密部署。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单位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督办不力,致使重大隐患不能按期整改或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追究各参建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十堰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