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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装饰办宣传贯彻 实施〈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站):

新修订的《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7年5月24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学习和宣贯实施《条例》规定,现将《市装饰办宣传贯彻实施〈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十堰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 

市装饰办宣传贯彻实施《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住建厅和市住建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建设法治住建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宣传贯彻和推动《条例》有效实施,通过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强化装饰装修工程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提升干部职工监管执法能力和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市装饰装修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可控。 

二、主要措施 
  (一)广泛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宣传。 
  1、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本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宣传展板等信息平台广泛宣传《条例》。市装饰办已在官方网站刊登了《条例》全文及相关解读, 供大家学习参考。

2、突出重点开展针对性学习宣传。一是各科(站)特别是负有生产安全管理职责的科室(站)要组织专题学习,对《条例》进行认真解读和领会掌握。二是印制《条例》全文及相关辅导学习资料发放城区装饰装修企业,引导他们掀起学习《条例》高潮。三是将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市装饰办“七五”普法内容,将《条例》宣贯充实到法律“进工地、进企业、进机关”工作中。
  3、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将《条例》内容作为市装饰办党支部、党小组和职工学习的必学内容,全面提升我办干部职工安全管理理论素养和能力。

(二)精心组织《条例》学习培训。 

1、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项培训。组织本单位持有《行政执法证》证件人员开展《条例》专项培训,实现对执法人员培训的“全覆盖”,做到“全面知法、熟练用法、严格守法、严肃执法”。 
  3、开展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培训。市装饰办、市装饰行业协会将组织城区装饰装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开展《条例》专项培训,使广大管理人员熟悉掌握《条例》基本内容,所有从业人员牢记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三)切实做好《条例》贯彻实施。 
  1、做好相关文件规定清理工作。要对照《条例》规定,对现有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并及时修订和清理。 
  2、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要根据《条例》要求及时制定有关新的规章制度,及时修订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3、纳入监管执法内容。按照《条例》规定,强化监管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条例》的相关条款,找出安全管理方面的漏洞和制度缺陷,及时修订补充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查找自身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装饰办宣传贯彻实施《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工作领导小组,装饰办党支部书记、主任曹红卫同志任组长,薛治华同志任副组长,钟翠玲同志、各科(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装饰办质量监督站,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单位扎实开展好宣传贯彻实施《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工作。

2、把宣贯实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和长期任务来抓,列入工作计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0524颁布-20170901实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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