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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装饰办宣传贯彻 实施〈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科(站): 新修订的《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7年5月24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学习和宣贯实施《条例》规定,现将《市装饰办宣传贯彻实施〈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十堰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 市装饰办宣传贯彻实施《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工 作 方 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二、主要措施 2、突出重点开展针对性学习宣传。一是各科(站)特别是负有生产安全管理职责的科室(站)要组织专题学习,对《条例》进行认真解读和领会掌握。二是印制《条例》全文及相关辅导学习资料发放城区装饰装修企业,引导他们掀起学习《条例》高潮。三是将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市装饰办“七五”普法内容,将《条例》宣贯充实到法律“进工地、进企业、进机关”工作中。 (二)精心组织《条例》学习培训。 1、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项培训。组织本单位持有《行政执法证》证件人员开展《条例》专项培训,实现对执法人员培训的“全覆盖”,做到“全面知法、熟练用法、严格守法、严肃执法”。 (三)切实做好《条例》贯彻实施。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装饰办宣传贯彻实施《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工作领导小组,装饰办党支部书记、主任曹红卫同志任组长,薛治华同志任副组长,钟翠玲同志、各科(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装饰办质量监督站,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单位扎实开展好宣传贯彻实施《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工作。 2、把宣贯实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和长期任务来抓,列入工作计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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