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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城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各参建单位:

2017年7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蒙古源流北方民国影视城项目发生坍塌,造成8人死亡,2人受伤。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责任,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根据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十建字〔2017〕95号)要求,决定在全市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10月1日。

二、检查范围

城区在建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特别是城市主干道两侧和临街的工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地将列为安全生产重点检查项目。

三、检查内容

1、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及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

2、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检查高空作业、施工脚手架、电动吊篮、物料提升机等设施的防范情况。

3、落实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气焊、电气作业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情况。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火情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及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烟火管理及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配备防暑降温用品、作业环境、员工饮水和饮食卫生条件等情况。

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城区各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事故,全面提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施工单位立即组织单位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堰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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