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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换证工作的通知十建字[2017]27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直相关企业、外来施工企业: 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通知》(鄂建文〔2017〕8号)要求,为顺利推进我市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标准、证书对应的原则,对持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核发的“六大员”证书、且符合相关换证范围及条件的人员,经本人自愿申请,并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予以换发对应岗位的“八大员”证书。 二、范围及条件 (一)换证范围:2013年1月1日以后核发的,以及经继续教育合格、办理复检后,有效期重新从2013年1月1日以后算起的“六大员”证书。 根据住建部有关文件要求,目前全国统一核发“八大员”证书的岗位共7个: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按照证书对应的原则,本次仅对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的“六大员”证书,换发对应的“八大员”岗位证书,详见《换证岗位对照表》(附件一);安全员、预算员不在“八大员”发证范围,因此不予换证。 (二)换证人员条件: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其中,男性50周岁、女性45周岁以上人员不作学历要求,但需有五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年龄计算,以网上申请换证的时间为准): 1、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二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三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4、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学历,四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5、具有高中学历,五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三、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即可开始报名,十堰市城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各县市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4月16日前各县市住建局将换证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后报市建设职工培训中心(附表二),逾期不予受理。从2018年1月1日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核发的“六大员”证书予以废止。 四、方法步骤 换证工作采取网上在线申报、审核与线下实名认证、继续教育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一)申请报名。申请换证人员登陆“湖北建设信息网”(www.hbcic.gov.cn),点击《住建行业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入“现场专业人员”专栏的换证栏进行网上报名,按信息系统提示真实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身份证、原“六大员”岗位证书、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选择参加继续教育地区证明等资料原件扫描件,申请换证人员在选择培训地区时,主要以所在企业注册地区为准,如确有不便,也可选择施工项目、户籍(常住地)所在地区。所有信息填写完整提交后,由市(区)县住建委(局)在网上初审,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复审,复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二)资格审查和实名身份验证。网上报名成功后,由申请换证人本人在参加所选继续教育培训班前,携带报名表(网上自行打印)、身份证、原“六大员”岗位证书、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选择参加继续教育地区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城区学员到十堰市建设职工培训中心审查。县市区学员送教上门,由十堰市建设职工培训中心会同建设局工作人员审查,审查地点、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审查和实名身份验证,审查、验证通过的,方可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三)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培训采取集中面授和测试的方式进行。集中面授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近3年建设行业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相关专业知识。集中面授后,组织开卷测试并对面授和测试情况进行总结。换证人员参加集中面授时间不少于20个学时,且测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满分100分)方为继续教育合格。每期继续教育结束后,市住建委对继续教育结果进行审核,并通过信息系统上报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备案。 (四)证书换发。对继续教育合格人员换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3年。证书由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制证,由市建设职工培训中心发放。持证人员可在信息系统或通过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查询证书信息。 (五)培训时间。我市换证培训工作由湖北省工业建筑学校和湖北省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承担。第一期城区开班培训:施工员120人,培训学校填写(湖北省工业建筑学校,班次0401);质量员120人,培训学校填写(湖北省工业建筑学校,班次0402);资料员120人,培训学校填写(湖北省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班次403);材料员120人,培训学校填写(湖北省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班次404)。施工员和质量员4月17日到太和饭庄一号会议室报道,材料员和资料员4月18日到湖北省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十堰市北京中路38号科技楼4楼)报道。城区第一期报名未被录入学员填写(附表二)及电子版送至市建设职工培训中心,参加第二期培训班,具体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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