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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堰市城区2017春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城区各建筑装饰装修项目参建单位:

    为深刻汲取麻城“3·27”湖北麻城市五脑山仙山牡丹博览园建筑工地脚手架垮塌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消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患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我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春季质量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城区在建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特别是城市主干道两侧和临街的工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地将列为安全生产重点检查项目。

三、检查内容

1、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及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

2、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检查高空作业、施工脚手架、电动吊篮、物料提升机等设施的防范情况。

3、落实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气焊、电气作业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情况。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火情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及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烟火管理及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5、建筑装饰外墙保温及装饰材料使用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选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材料,现场排查装饰工程交叉和可燃材料的临时堆放造成的火灾隐患。

6、城市主干道两侧和临街的工地围护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7、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城区各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事故,全面提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施工单位立即组织单位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

3、落实责任,加强督查。要坚持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切实担负起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对督办不力,致使重大隐患不能按期整改或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追究建设、施工单位及监管责任人的责任。

装饰办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主任曹红卫同志为组长,钟翠玲同志为副组长,质监站、市场站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春季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监站,钟翠玲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实施、检查、整治及执法工作。

 

 

                                       十堰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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