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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生产及维稳工作的通知

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各参建单位:

为了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及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排除质量、安全隐患,遏制各类施工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维稳工作,结合行业实际,现将“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及维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十装饰[2016]24号)文件相关要求,城区在建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对施工现场的高空作业、临边防护、临时用电、临时照明、特种设备、建筑装饰材料、装饰垃圾等涉及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二、加强做好“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结算工作

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要做到早部署、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确保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我办将依法依规严格查处, 对恶意拖欠的将在相关媒体上予以曝光,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三、加强做好“两节”期间值班工作

各参建单位要建立“两节“期间值班制度,合理安排值班时间,提前安排值班计划,保证值班人员和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通讯畅通,并要做好值班人员的防火、防盗、放防触电等安全措施。如遇紧急事件需及时向我办和相关部门报告。

如“两节”期间需加班施工的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保证安全施工。

 

                                  十堰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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