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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及换发新版建筑业资质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装饰办,有关装饰企业:


根据十建字[2015]157号文件精神,现将湖北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及换发新版建筑业资质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办[2015]269号)转发给你们,就我市建筑装修装饰企业资质换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换证范围

按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以下简称原标准)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旧版资质证书。


二、换证程序

(一)企业申请资质换证,须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http://59.175.169.110/SECWeb

New/index.aspx),真实准确填报企业信息后,点击“建筑业企业换证申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上传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

(二)企业填报的资质信息(指企业名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既有资质),必须与省住建厅政务网站首页“办事服务→我要查询”栏目中“建筑业企业资质查询(未换证)”的信息一致。资质信息不符的,请于2015年11月30日前向市装饰办提出书面改正申请,市装饰办将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核实改正。对信息不符,又不申请核实改正的,省住建厅将不予受理其换证申请。自2015年11月1日起,停止受理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企业可在换领新版证书后,再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三)市装饰办行政服务大厅窗口集中受理企业换证申请。企业申请换证应提交《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及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换证时间

市装饰办集中受理企业换证申请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2016年6月1日起,停止受理企业换证申请。


四、有关要求

此次资质换证事关企业生存、发展大计,且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换证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作以下规定: 

(一)、企业要高度重视资质换证工作,安排业务素质过硬的专职工作人员从事本项工作。

(二)、企业应认真填报《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等企业信息,各类表格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企业在换证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办联系,对确有困难的,我办可安排专人上门指导服务。

政务大厅装饰办窗口联系人:张勇    电话:8642556

市装饰办综合科联系人:郑斐        电话:8691246



十堰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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