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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温天气及汛期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7-08     【原创】

城区各建筑装饰装修项目参建单位:

    当前,我市已陆续进入主汛期,夏季高温天气增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也随之增多。为切实做好夏季汛期及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全力消除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患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住建局领导指示精神,结合《十堰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建筑装饰装修项目参建单位要尽快成立汛期及高温天气安全生产检查组。各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安排部署本企业汛期及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建立专门管理体系,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加强对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早谋划、早准备、早预防、早行动。项目经理是本项目汛期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安全生产现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带班制度,并及时排查、消除施工现场的各项事故隐患,根据天气变化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工序,确保一线操作人员生命安全。各建设、监理单位施工现场负责人是项目汛期及高温天气施工安全生产现场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履行带班制度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配合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二、突出检查重点,全面排查隐患

    各建设、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企业加大对汛期和高温天气各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认真做好以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控及检查工作:

    1、施工现场排水。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指定专人负责疏通排水系统,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2、脚手架工程。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要求进行脚手架工程施工。遇大雨、高温、雷击和大风等恶劣天气,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大风、大雨等天气后,组织人员检查脚手架并及时进行处理;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立杆底端周围应设置排水措施;悬挑架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要有加固措施。

    3、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现场应落实临时用电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选择较高的干燥处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电焊机应加防护雨罩;暴雨等险情来临之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全部切断。

    4、合理安排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施工单位要妥善安排施工计划,适当调整高温天气户外作业时间,特别是气温超过35℃时,应避免午后高温时期露天作业,劳动场所气温超过37℃时,应当停止工作。

    5、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配备防暑设施、配备必要的防暑用品以及凉茶等清凉饮料;要进一步改善施工现场作业区的通风和降温条件,切实保护建筑工人生命安全。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夏季是施工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季节。各参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及暴雨对施工安全工作的不利影响,切实增强夏季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夏季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2、合理安排,改善环境。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变化,根据天气变化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工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减少高空及户外作业,施工现场要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和常用防暑药品。

    3、落实责任,周密部署。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单位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督办不力,致使重大隐患不能按期整改或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追究各参建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十堰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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