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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堰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安全 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时间:2021-06-19 城区各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参建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张湾区“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十堰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十堰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2021年6月19日
十堰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吸取张湾区“6.13”燃气爆炸事故深刻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十堰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市装饰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年度工作目标。 二、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 十堰市城区在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及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等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等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落实等情况。 6、现场安全管理。带班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洞口及临边防护、人员持证上岗、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用电管理、危大工程管理、主要安管人员到岗履职等情况。 7、危险化学品在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情况。 8、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 9、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安全履职情况。建设单位(业主)手续办理、安全措施费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监理单位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作旁站监督、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三、排查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各参建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结合暑期高温、防汛等安全生产防范活动,自觉主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确保第一时间能够发现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市装饰办将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和人员,根据实施方案,深入装饰装修施工现场,集中开展检查。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事故,全面提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落实责任,周密部署。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单位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督办不力,致使重大隐患不能按期整改或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追究各参建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