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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先进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2020年,全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部门在主管部门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在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提升行业监管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20年度先进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干部队伍好。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高,内在活力得到有效激发,在完成工作任务中发挥中坚和骨干作用。 3.工作机制好。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本单位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能有机融合,长效化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4.工作业绩好。锐意开拓创新,带领干部、群众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出色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本年度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理论素质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提高业务技能。 2.工作业绩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实履行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工作业绩深得群众赞誉,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冲得上、作风硬。 3.服务意识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强,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成为群众的贴心人。 4.遵纪守法好。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评选程序 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各县(市、区)装饰装修行业管理部门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十堰市先进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申报表》、《十堰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十堰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评议审定。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于2020年12月4日前报市装饰办综合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2.各单位要严格标准,慎重推荐。 联系人:林方维 联系电话:8691246 电子邮箱:1901299529@qq.com 附件:1、十堰市先进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申报表; 2、十堰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十堰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