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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堰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暑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23     【原创】

城区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参建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局关于安全生产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全力消除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患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十堰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我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装饰工程暑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28日。

二、检查范围

城区在建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城市主干道两侧和临街的工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地将列为安全生产必检项目。

三、检查内容

1、企业安全行为管理情况。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及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气焊、电气作业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情况。检查高空作业、施工脚手架、电动吊篮、物料提升机等设施的防范情况。

3、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情况情况。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火情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及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消防器材的配备及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烟火管控情况。

4、建筑装饰外墙保温及装饰材料使用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选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材料,现场排查装饰工程交叉和可燃材料的临时堆放造成的火灾隐患。

5、暑汛期防灾减灾情况。高温、台风及暴雨等恶劣天气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6、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情况。施工工地围挡及公益广告设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建筑装饰垃圾清运是否及时,扬尘防治措施执行情况。

7、疫情防控情况。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机制、人员排查、物资配备、环境消杀等情况。

8、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推进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相关部署,是否开展了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夏季是施工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季节。各参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及暴雨对施工安全工作的不利影响,切实增强夏季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夏季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2、合理安排,改善环境。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变化,根据天气变化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工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减少高空及户外作业,施工现场要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和常用防暑药品。

3、落实责任,周密部署。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单位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督办不力,致使重大隐患不能按期整改或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追究各参建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十堰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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