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文件通知 >> 十堰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详细内容

十堰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9-12-20     【转载】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近期建筑装饰装修冬季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在十堰市城区开展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通过深入开展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坚决整治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通过整治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十堰市城区在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二)治理重点内容。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及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等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等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落实等情况。

6、现场安全管理。带班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洞口及临边防护、人员持证上岗、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用电管理、危大工程管理、主要安管人员到岗履职等情况。

7、消防安全生产管理。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及宣传教育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的落实、易燃易爆物品(材料)堆放、施工区灭火设施配备及使用管理,以及临时用电、用火、用气的使用管理等情况。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城区各相关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进行动员部署。

2、治理整治阶段。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2月20日。各参建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结合冬季安全特点,自觉主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3、复查总结阶段。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至2月25日。装饰办将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和人员,根据实施方案,深入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开展集中检查。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事故,全面提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落实责任,周密部署。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单位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督办不力,致使重大隐患不能按期整改或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追究各参建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十堰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


技术支持: 十堰热线网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