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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堰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 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7.26”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指示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十堰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十堰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


十堰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落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十堰市住建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省住建厅《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十堰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三大活动”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方案》(十装饰【2019】15号)的要求,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年度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

    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压缩合同约定工期,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未批先建的项目一律停工,造成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要承担首要责任

(二)严格落实建筑企业主体责任。

施工单位要落实企业对项目的监管,定期开展检查,认真履行教育培训、安全交底等制度,杜绝教育培训、安全交底走过场、资料造假等现象,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要到岗履责。对洞口、临边、通道口防护,高空作业、攀登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钢平台等重点部位、环节要每日开展巡查,建立排查合账。监理单位要对关键施工过程实站、巡视,建立旁站巡视记录。

(三)严格落实安全监督检查。

我办将对在建施工工地现场进行检查,重点对安全教育交底、安全防护设施检查、危大工程隐患排查等台账资料进行抽查核实,发现弄虚造假、与实际不符合的,从严查处。

(四)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我办将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对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按规定审核论证、审查专项方案,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论证专家、论证程序不符合要求等行为,要立即责令整改,依法实施处罚、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停止执业等行政处罚。

三、工作安排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8月12日至8月22日前):城区各相关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要按照本方案,按照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阶段(2019年8月23日至9月7日):各参建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结合暑期高温、防汛等安全重点,自觉主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确保第一时间能够发现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三) 集中治理阶段(2019年9月8日至11月20日):装饰办将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和人员,根据实施方案,深入装饰装修施工现场,集中开展检查。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事故,全面提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落实责任,周密部署。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单位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督办不力,致使重大隐患不能按期整改或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追究各参建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3、建章立制,建长效机制。各参建单位要以百日攻坚活动为契机,找漏洞、补短板,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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