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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19年建筑装饰装修 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各参建单位:

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市建筑装饰装修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十堰市2019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十堰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十堰市2019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吸取江苏响水县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教训。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2019〕189号)和市安委办《关于认真吸取江苏响水县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化工(危化品)行业和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十安发〔2019〕2号)文件要求,结合行业实际,特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工人培训,消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的形势持续稳定。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十堰市城区在建的建筑装饰装修活动。

(二)治理重点内容。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及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等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等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落实等情况。

6、现场安全管理。对分包单位带班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洞口及临边防护、人员持证上岗、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用电管理、危大工程管理、主要安管人员到岗履职等情况。

7、危险化学品在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情况。

    8、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

    9、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安全履职情况。建设单位(业主)手续办理、安全措施费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监理单位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作旁站监督、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三、工作安排

    治理行动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至5月5日前):城区各相关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治理阶段(5月6日至12月15日):装饰办将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和人员,根据实施方案,深入装饰装修施工现场,集中开展检查。

(三)总结阶段(12月16日至12月25日):各参建单位要对施工安全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研究谋划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事故,全面提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落实责任,周密部署。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单位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督办不力,致使重大隐患不能按期整改或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追究各参建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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