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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文明施工专项检查的通知城区各参建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装饰装修在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提升城市环境形象,按照我市文明委、市住建委、创文办及施工管理方面相关文件精神及我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建筑装饰装修在建工程文明施工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十堰市城区建筑装饰装修在建施工项目。 二、检查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落实情况; 2.施工现场围档搭设及公益广告刊播情况; 3.建筑外脚手架使用全封闭安全网、防止高空坠物防控情况; 4.施工现场因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废水、废气、扬尘、噪音污染周边环境的处置情况; 5.安全通道、安全导向标志设置等情况; 6.施工现场的装饰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等物料堆放情况。 三、检查时间与步骤 1.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2.步骤: ①自查整改阶段(11月1日至10日)。各施工单位严格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全面排查,对在自查中发现噪音、扬尘扰民等问题要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时限,及时落实整改,确保文明施工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②集中检查阶段(11月11日—25日)。我办将对十堰市城区各在建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文明施工行为开展逐一检查,并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在建工程文明施工存在问题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并对违规违法问题将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③总结阶段(11月26日—30日)。对开展的在建工程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并对本次专项检查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强化文明施工管理,提升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分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周密部署,目标明确,方案具体,措施果断,强力推进,确保实效。 2.狠抓落实,严格问责。施工企业要加强在建工地的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文明施工排查整改台账,落实具体措施,要建立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做到实效。 3.统筹兼顾,力求长效。各单位要以此次文明施工专项检查为契机,积极探索和完善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长效机制,夯实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基础,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使我市建筑装饰装修在建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十堰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