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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5年度全市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十办发[2015]?号)等文件要求及市住建委具体部署,为确保行风评议督促整改阶段顺利进行。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市装饰行业的满意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原则 按照“实事求是、查纠并举、分类处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坚持查早、查准、查全、查实,进一步查纠解决工作作风、工作效率、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履行装饰办监督管理职能,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市民的思想,为我市装饰装修行业出更大贡献。 二、开展专项整治 按照市委、市政府行风评议内容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工作、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认真查摆以下问题。 1、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委工作目标任务,突出装饰行业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建立科学的工作推进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和督查问责机制,并积极实施。 2、是否存在工作效率低下,不能按计划进度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任务的现象。 3、是否存在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力,作风不实,消极应付,造成工作被动的情况。 4、是否具有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服务态度,是否存在故意刁难拖延,办事推诿扯皮,人为设置障碍,影响重点工作推进落实的情况。 5、是否存在对群众合理要求置之不理、互相推诿、故意刁难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6、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塞责、各行其是的现象。 二、加强监督检查 坚持上下联动督导,市装饰办在认真接受省、市纠风办、市住建委点题监督的同时,要加强层级督导。领导班子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对“行风热线”、“市长热线”、网上互动和群众反映、举报、投诉的问题,做到认真办理、及时反馈、检查巩固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主动征求群众、服务对象、企事业单位、有工作联系的相关部门及街道社区的意见,开门纳谏,广开言路,全方位、多角度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和呼声。 在认真抓好我办突出问题整改措施落实的同时,主动各自分管科(站)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 市装饰办主要领导对本单位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承担主体责任。要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在第三方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热线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履职尽责责任追究,要做到“严格、严厉、严肃、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