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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装饰办2015年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5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发〔2015〕48号)和《关于印发<十堰市住建委2015年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十建字[2015]90号)的总体部署,省、市纠风办、市住建委将对市装饰办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市装饰办依法行政、服务改善民生、转变工作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收集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督促检查,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依法行政、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全面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市装饰装修行业的满意度。


  二、接受督促检查内容

 (一)严格依法行政方面

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市住建委工作要求,有无政令不畅、执行不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切实转变职能,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存在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是否落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和查处执法不严不公、以罚代法等问题。

 (二)服务改善民生方面

是否坚持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是否严格执行《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认真落实“四减五制三集中”和住建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服务承诺事项;是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垃圾和围挡治理、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行政审批服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是否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与省、市、县协调联动审批机制,审批标准、形式是否规范统一。

 (三)转变工作作风方面

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意见精神,严格落实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是否扎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去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是否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是否切实解决对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等懒政怠政问题。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发挥表率作用;是否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在行业监管、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装饰装修行业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

是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是否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不回避、不积压、不上交矛盾,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是否严格要求,高标准兑现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强化责任,切实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服务对象、社会各界满意;是否健全完善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


  三、方法步骤

   接受省、市纠风办、市住建委纪检监察室等部门采取的明察暗访、第三方监督、点题监督、集中评议、倒查追责等方式对我办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的督促检查。市装饰办分三个阶段认真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6月下旬)

  1.精心安排部署。市装饰办成立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和时间进度表,细化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责任。

  2.广泛征求意见。市装饰办要与住建委机关同步搭建好政务信息公开、行业服务受理、履职尽责监督三个平台,全方位接受监督,听取意见。并结合实际,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上门走访、设置网络信访平台等方式,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查员、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履职尽责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认真查摆问题。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市装饰办领导干部将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全面查找我办在履职尽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要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和征集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建立问题台账,且就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点事项,结合本单位职能,作出具体承诺,并通过本地主流媒体、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督促整改(7月上旬至11月上旬)

  1.开展专项整治。市装饰办将围绕“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转变作风、优化环境;履行主责、廉洁从政”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同时,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及省市纠风办、省住建厅和市政府督查室、市住建委交办的其它问题,确保调查处理率、回访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办结率、满意率。

  2.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上下联动督导,市装饰办在认真接受省、市纠风办、市住建委点题监督的同时,要加强层级督导。领导班子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在认真抓好我办履职尽责突出问题整改措施落实的同时,主动各自分管科(站)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强化责任追究。市装饰办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承担主体责任。要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在第三方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热线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履职尽责责任追究,要做到“严格、严厉、严肃、到位”。

 (三)总结评估(11月下旬)

  1.加强考核通报。2015年底,由我办履职尽责领导小组对各科(站)履职尽责情况综合第三方监督、服务对象测评、集中民主评议、平时工作评价(含市纠风办交办问题整改、专项整治效果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对存在重大问题或整改不到位及出现扣分现象的要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主动加强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督查员和服务对象的沟通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接受他们的监督检查,做到态度诚恳、整改到位,得到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认同。

  2.巩固深化成果。认真分析总结测评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深化整改措施,切实建立履职尽责长效机制。11月下旬,向市住建委履职办(委纪检监察室)报送本单位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书面总结报告。

  3.检查结果运用。2015年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将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单位的评选、评优挂钩,并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及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开展活动组织不力、群众反映问题较多、检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负面影响的或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科(站),将启动约谈问责程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是今年市装饰办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科(站)务必高度重视,要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要求,认真抓好本单位履职尽责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履好职、尽好责。市装饰办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要突出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长期没有解决好的“老大难”问题及督促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与市住建委履职办、市纠风办、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督促检查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听取他们对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短信、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市装饰办的工作职能、法律法规、办事程序,诚恳接受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并大力宣传装饰办在行业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宣传督促检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增进群众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强督导,务求实效。要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检验履职尽责效果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要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崇尚实干,常抓不懈,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督促市装饰办各科(站)依法履职尽责,坚决防止“一阵风”,推进履职尽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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