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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和市住建委相关要求,现就市装饰办贯彻落实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制定如下任务责任分工方案。 一、坚持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纪律教育和党内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1.加强纪律教育,把学习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的整体规划。 责任领导:薛治华、钟翠玲 责任科室:综合科 责 任 人:郑斐 落实时限:本年内适时开展 2.扎实开展“学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和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坚持以案明纪,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利用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对一些在全面从严治党上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论调,主动发声,及时应对,把握工作主导权。 责任领导:薛治华、钟翠玲 责任科室:综合科 责 任 人:郑斐 落实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3.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责任领导:薛治华、钟翠玲 责任科室:综合科 责 任 人:郑斐 落实时限:本年内适时开展 4.认真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回头看”工作。 责任领导:钟翠玲 责任科室:各科(站) 责 任 人:各科(站)负责人 落实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5.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责任领导:曹红卫 责任科室:综合科 责 任 人:郑斐 落实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6.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等重点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责任领导:曹红卫 责 任 人:薛治华、钟翠玲 落实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二、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让“两个责任”真正落地生根 7.在巩固市装饰办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督促指导、督办检查、工作约谈、签字背书、评议报告等工作力度,推动责任压力向各科(站)传导。 责任领导:装饰办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各科(站) 责 任 人:各科(站)负责人 落实时限:2015年12月底前 8.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和市住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指导纪检组织根据实际,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做到每项责任有具体责任人、有具体工作要求、有具体工作措施,健全责任落实体系,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责任领导:曹红卫 责任单位:各科(站) 责 任 人:钟翠玲 落实时限:2015年12月底前 9.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式,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强化问题导向,增加民主测评占比,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责任领导:装饰办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各科(站) 责 任 人:各科(站)负责人 落实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10. 强化追究问责,加大“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力度,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典型问题公开曝光,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责任领导:曹红卫 责 任 人:钟翠玲 落实时限:本年内适时开展 三、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巩固成果深化拓展,形成风清气正、政治清明新气象 11.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明察暗访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紧紧围绕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严查快处、动辄则咎,越往后执纪越严,持续释放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责任领导:曹红卫 责 任 人:钟翠玲 落实时限:本年内适时开展 12. 认真落实住建委“七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杜绝违规公款消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责任领导:钟翠玲 责任科室:财务科 责 任 人:杨正清 落实时限:2016年10月底前 13. 加强对“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的调查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做到“露头就打”。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在执纪审查中涉及到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严查快处。 责任领导:曹红卫 责 任 人:钟翠玲 落实时限:本年内适时开展 14. 对“四风”问题,在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要根据情形,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加大对“四风”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凡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原则上都要通报曝光。畅通监督渠道,广泛发动群众有序参与,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让“四风”问题无所遁形。 责任领导:装饰办领导班子成员 责 任 人:钟翠玲 落实时限:本年内适时开展 15.继续健全完善津贴补贴发放、同城公务活动、公款存放等制度规定,明确政策界限,扎紧制度笼子。 责任领导:钟翠玲 责任科室:财务科、综合科 责 任 人:杨正清、郑斐 落实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16.扎实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考核,不断增强改进作风的内生动力。 责任领导:曹红卫 责 任 人:薛治华 落实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17. 充分运用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对各科(站)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科(站)全面履行职责。加大对“为官不为”问题调查处理和追责问责力度。 责任领导:钟翠玲 责任科室:各科(站) 责 任 人:各科(站)负责人 落实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18. 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引导党员干部既遵规守纪又崇德向善,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主动抵制不良风气。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从家规家训、乡规民约中汲取营养,讲好“百姓故事”,融入广大干部职工的日常生活,弘扬真善美、抑制假恶丑。加大勤廉典型宣传力度,用正面典型鼓舞人、激励人,引导党风民风向善向上。 责任领导:薛治华 责任科室:综合科 责 任 人:郑斐 落实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四、坚持抓好执纪审查,科学把握“四种形态”,构建监督执纪新常态 19.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 责任领导:曹红卫 责 任 人:钟翠玲 落实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20.把握好“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努力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对不如实说明问题、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严格追究纪律责任。 责任领导:曹红卫 责 任 人:钟翠玲 落实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21. 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大对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的处置力度,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形成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经常使用,坚决把增量遏制住。牢固树立纪律理念和纪律思维,把党纪这把尺子用到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立案调查、执纪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切实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 责任领导:曹红卫 责 任 人:钟翠玲 落实时限:本年内适时落实 22. 建立健全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综合运用的有效衔接机制,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约谈、诫勉谈话,以及免职、停职、调整工作岗位、降低岗位等级等组织处理手段,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综合效应。 责任领导:曹红卫 责 任 人:钟翠玲 落实时限:本年内适时落实 23. 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回访教育等制度,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最大程度地消除负能量、放大正能量。 责任领导:曹红卫 责任科室:综合科 责 任 人:郑斐 落实时限:本年内适时落实 五、坚持抓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新成效。 24.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的作用,激活“神经末梢”,认真落实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好纪检组织的监督作用。 责任领导:曹红卫 责任科室:党支部 责 任 人:钟翠玲 落实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25. 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务、政务等各领域办事公开,充分发挥好纪检组织的监督作用,督促基层党员干部按章办事、秉公办事。 责任领导:薛治华、钟翠玲 责任科室:各科(站) 责 任 人:各科(站)负责人 落实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26. 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 责任领导:钟翠玲 责任科室:各科(站) 责 任 人:各科(站)负责人 落实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27.对党员干部不守规矩、执行不力、责任缺失、纪律松弛等行为进行严格追究问责。 责任领导:曹红卫 责任科室:党支部 责 任 人:钟翠玲 落实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28.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定期收集汇总、梳理排查、重点督办、限期办结。 责任领导:曹红卫 责 任 人:钟翠玲 落实时限:本年内适时落实 六、坚持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激发纪检监察工作新动力 29.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干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责任领导:装饰办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科室:各科(站)配合 责 任 人:钟翠玲 落实时限:本年内适时落实 30.健全完善定期报告制度,保证党支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知情权和话语权。 责任领导:曹红卫 责 任 人:钟翠玲 落实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七、坚持打造反腐“铁军”,严格教育监督管理,树立忠诚干净担当新形象 31. 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监督执纪科学化水平。 责任领导:曹红卫 责 任 人:钟翠玲 落实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32. 推进纪检监察干部作风转变,将“三严三实”作风贯彻纪检监察工作始终。 责任领导:曹红卫 责 任 人:钟翠玲 落实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33.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线索排查、执纪审查、定性量纪等业务水平和能力。 责任领导:曹红卫 责 任 人:钟翠玲 落实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34.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对履职不力、责任缺失引发严重后果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严肃问责;对隐瞒线索,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绝不护短,绝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责任领导:曹红卫 责 任 人:钟翠玲 落实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