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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十办发电[2016]19号)和市住建委安排部署,今年5月在全市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结合装饰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践行《准则》《条例》 做遵规守矩党员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围绕“践行《准则》《条例》 做遵规守矩党员”主题,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学习宣传和党风党纪党规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市装饰办党员干部遵规守矩意识,加强纪律建设,为实现十堰生态文明建设和转型跨越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三、活动内容 在宣教月活动期间,市装饰办党支部围绕主题,结合实际,重点组织开展好“七个一”活动: (一)开展一次《准则》《条例》集中宣传教育。将宣教月活动和“二学一做” 学习教育(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廉政讲堂、专题报告会、专家辅导、支部学习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使党章和《准则》《条例》真正入脑入心,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 (二)剖析一批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围绕教育月活动主题,通过市装饰办党支部班子成员讲专题党课和带头宣讲等方式,选取一批《中国纪检监察报》、《湖北日报》、《党风廉政建设》等媒体通报曝光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及基层腐败案件,采取案情通报、事件回顾、案例点评,剖析违纪成因,解读党规党纪,发挥以案释纪、以案示警作用。 (三)打造一条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和家庭助廉活动。积极选派装饰办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组织的各类廉政教育培训班,使其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强化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注重开展好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家庭成员洁身自好、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共同培育和建设清廉家风。 (四)组织一次《准则》《条例》知识测试。引导市装饰办党员干部加入十堰纪委微信公众号,积极组织其参加市纪委统一出题、微信答题的《准则》《条例》网上测试活动,形成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积极参加测试的浓厚氛围,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五)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市装饰办党支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市纪委、市电视台联合拍摄选取我市2015年查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片《纪律失守的代价》,并进行深入讨论,撰写体会文章。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听羁押人员现身说法,促使其知戒惧、明行止,达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的目的。 (六)开展一次读书活动。市装饰办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资料汇编》,深入领会中央、省、市系列文件精神,使其准确把握、深刻领会纪律和规矩的精神实质,努力营造“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党员干部认真学、全员参与共同学”的浓厚氛围。 (七)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市装饰办党支部对《准则》、《条例》学习贯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学习贯彻不认真不到位的党员干部要严厉问责。 四、有关要求 各科(站)要高度重视宣教月活动,要把此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科(站)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要结合实际,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开展“自选动作”,广泛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宣教月活动的成效体现到促进装饰行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上来,用推动装饰行业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衡量和检验宣教月活动的成效。 |